陸軍總司令部單身退員配住令,受文者:任懷亮,發文日期:中華民國柒拾壹年玖月廿柒日,發文字號:(71)銓人一五九八一號。主旨:茲核定單身退員錢炳德等五八員分配進住高雄白樹村、台南六甲頂。暨新竹湳雅單身退舎名冊如附件,統限於民71.10.15.前進住完畢並報備。希照辦! 說明:各列管單位應確依「陸軍志願役單身退員安置作業規定」派員管理,並按規定分配進住床位,不可有一人佔一人以上之容量。 總司令陸軍二級上將 蔣仲苓。 其後附各退舍人員名冊。
因為國軍眷村在主眷往生由次眷繼承,次眷往生後仍可以繼承權繼承之,所以有的陸嘉退員認為陸總部發的進住公文是等同房間所有權狀,是可以繼承的,他們還這麼告訴後來娶的老婆。
原住第七寢室後搬到第八寢室的退員任懷亮,告訴他老婆黃女士:「陸總部發的公文很重要,是房間給我的證明,如果我死了,有這公文妳就可以繼續住在這裡,他們不能趕你走」。
然而,公文裡完全沒有提到房間產權歸屬的字句,再就陸嘉社區全名為六甲頂單身退員宿舍,有婚姻者是必須強制搬離的,所以既無法婚姻,又如何繼承。所以退員一廂情願的認定房間權利與繼承,實屬依法無據。再就往生退員房間被佔用,那這些房間的產權又歸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