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富台新村眷戶張志雲講述自己參選自治會會長,起因於他在軍中負責眷改業務,退伍後富台新村要改建,很多長輩不懂,鼓勵他參選自治會長,當時競爭激烈,聯絡搬離的眷戶回來投票,軍方也派人監票。當自治會長時,他盡力保護眷戶權益,而有些眷戶轉讓房舍未完成法定程序,國防部檔案紀錄與現況不符,改建後房屋歸屬原始眷戶,他必須把原始眷戶及現住人找來兩造商談。搬遷到自立新城及精忠國宅的16個眷村中,過半都是跟他一樣的第二代擔任自治會長,當時興建自立新城發生問題,大家一起去抗議。本來眷村改建後,眷戶還要自付20%自備款,因為工程有問題大家不願進住,國防部打八折,剛好免除繳費,當時若不選擇領房子,少校階級可領352萬。
中壢富台新村改建後分配至自立新村國宅及精忠國宅兩處。自立新村國宅位於中壢永福路,民國87年興建、民國92年1月才完工,為2315戶的大型社區。而精忠國宅民國87年興建,89年9月7日完工,有779戶。
自立、精忠新村國宅改建工程嚴重落後,原定民國89年3月完工交屋,逾一年都尚未完工,而中壢市公所應開闢的聯外道路亦未開闢,故桃園縣政府被監察院以「工程執行不力,進度普遍落後」「未依工程合約切實要求承商提出施工計畫書奉准後始施工」及「未監督中壢市公所……眷村改建工程聯外道路之開闢」提出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