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富台新村眷戶張志雲講述,聯勤總部會發一本糧票,每年換補糧票,會依年齡大口、中口、小口核發,眷村中有多少戶人家,就帶多少物資過來,稱為眷口糧。這個制度在他高中的時候停止了,可能因為軍方要到眷村送米、送油、送鹽也很麻煩,就改成發放代金的生活補助費。
早期「軍眷糧票」每年都會配給每戶整年度的糧票,依眷屬年齡區分,糧票上面印有大、中、小口,至民國79年6月30日以後,糧票的實物補給改以代金發放。
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研究生曾國烈在其碩士論文《我國軍人福利政策之研究》中提到,在民國38年至民國50年代中期,當時軍隊薪資相當微薄,不足以維持家計,「政府以較低之財政成本,透過恩給制配給式之軍人福利,例如,實物配給、眷舍配住、軍眷醫療、各項津貼或補助等,以滿足軍人及其眷屬之生計需求,維持軍心安定,提高士氣」「至1980年代,隨著台灣整體經濟力之大幅提升,以及政治環境之變遷,軍人福利開始有較明顯之政策轉變,例如,眷實補給改為發放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