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992年(民國81年)7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3736號令公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開放大陸親屬來台依親,導致原為女人禁區的陸嘉社區的退員們,有的重新找回大陸的元配返台、有的則回鄉另娶配偶回台,右因此時他們的年齡體力多已衰減,而需人照顧生活起居,所以嚴禁眷屬的陸嘉社區在“符合人性管理”下,打開了嚴禁配偶進住的規定。
從陸嘉社區後門進入社區的必經之路,就是這間紅磚砌的建築,它和第七寢室同樣是紅磚建築,也是陸嘉社區唯二的紅色建物。
營產編號17的女性專用衛浴室,靠近後門附近的位置,緊臨第七寢室,外表雖是紅磚,裡面和位於第二寢室和第三寢室之間的室內個人大浴室,使用同樣的磁磚款式及設備。此棟兩性專用衛浴室,女性專用衛浴室3間、男生專用衛浴室7間,女性專用衛浴室的門是整片不鏽鋼門,男性專用衛浴室的門只有一半(上下是空的)。
雖然專用的男、女性浴廁中間用牆壁將淋浴室隔開,但還是無法杜絕疑似偷窺情事,2006年(民國95年)陸嘉社區這間男、女性專用浴廁因常發生偷窺女性洗澡事件,漸漸廢棄沒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