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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越國軍講述中壢富台新村改建時資格不符無法獲配

   本影片摘錄自王文琪民國93年國立台灣藝術大學電影學系「紀實影片研究」課程拍攝之《老富台》紀錄片,拍攝地點為中壢富台新村。講述凡富台新村原眷戶都是越南來台者,台北、台中、台南亦有富台新村,羅公公民國50年即遷入中壢富台新村,中壢富台新村眷戶紀敦明講述羅公公單身無眷屬,無軍方配給房子的居住證,改建時就無法配售。

   民國42年政府接運留越國軍來台所興建的五處富台新村,分別為由聯勤總部列管,42年建村的台北富台新村(374戶)、43年5月1日建村的台東富台新村(50戶),及由陸軍列管,42年11月1日建村的桃園中壢富台新村(177戶)、台中市富台新村(300戶)及42年7月1日建村的台南富台新村(300戶),全台五處富台新村,經歷眷村改建,僅台北、台中原地改建為富台新城。

   眷村改建若無領有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權責機關核發之國軍眷舍居住憑證或公文書,則非屬原眷戶,無法獲得改建後之眷舍。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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