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勤勳章,紙質,另有配戴勳章,裝框後長52.5公分、寬44公分,爲中華民國之軍職勳章,用以表彰連續服務軍職專勤十年以上,文武兼備,孜孜不倦地爲國家貢獻的軍人。所以在軍中,忠勤勳章是很普遍的勳章,而這張忠勤勳章特別的是在勳章證書旁書寫著“請會長憑證把我安葬國家公墓”。
潘兆清,江蘇省東台縣,1924年5月4日出生,1975年4月1日從九三師以上士軍階隊伍,1976年5月25日進住陸嘉社區單身退舍第五寢室。有元配與一子,來台後未婚,2016年1月2日往生。
這張忠勤勳章證書是退員潘兆清所持有,用以交代了死後歸所。本證書除能感悟單身退員雖已褪去軍旅生涯,然其愛國的情操卻未因此而改變。本證書另有一特色,就是當時的總統蔣中正、行政院長嚴家淦及國防部長蔣經國,三人先後皆擔任總統,是1968年期間領取相關證件者,才會發生的巧事。
來台幾十個年頭最後以這個證書交代身後事,以上士資歷依規定無法安葬於國家公墓,退員在無依靠下,死後所能依靠的只有自治會會長、室友、同袍。大陸的親人能否連絡上則仍未知。所以1987年開放探親成了老兵們思思念念盼望,生見親人,死有所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