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社區的前身是光華農場,農場裡的耄耋場員很多早年未退伍時就是開發隊隊員,在台灣東部跟著部隊一路由南往北開發,到了花蓮木瓜溪畔,開闢了「光華墾區」,把墾區移交給「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經營光華農場,而開發隊隊員與所有榮民一樣,只要退役,便可申請進入農場安置養老。
光華農場牌樓下左右各有一座贔屭所駝的石碑,右刻「光華墾區記」,左刻「光華墾區全貌」圖,碑背刻有「參加開發人員芳名錄」,多有提及「開發隊」者,但文字渙滅難辨,且開發隊在任務完成之後,早已解編,難以查訪,姑且參考榮民耆老與家屬所述,對於「開發隊」勉強可知者如下:
「光華墾區」所謂的「開發隊」全名應是「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警備開發第一總隊」,根據榮民耆老朱樹鑑所說:開發總隊有兩個,一個在台東,一個在花蓮。一個總隊有三個大隊,每個大隊有四個中隊,每個中隊有三個分隊。另外根據榮民耆老周鴻所述,他在等待退役的最後軍旅生涯,被編入了開發總隊,隨隊來到木瓜溪畔,在那附近蓋了三座大營房,有三個大隊,總共十二個分隊,一分隊有一百人,總共一千多人,在溪邊挑大石頭,築堤開荒。
至於開發隊的設置,根據「光華墾區記」的記載,是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為配合國家經濟建設,及安置退除役官兵養老,提出「開發東台灣土地計劃」,經核准實施,在花東兩縣各主要河川兩岸總共十五處築堤,保護新生地,開闢成田,並興建農路及引水設施,以資灌溉,再接著營建農莊,安置退役人員耕殖生產。光華墾區即木瓜溪北岸河川新生地之總稱,亦為台灣東部土地開發處最先開發地區之一。
據場員邱金華的遺孀莊大妹所述,邱金華是跟著開發隊來到莊大妹的老家花蓮縣富里鄉東里村時,結識了莊大妹,兩人公證結婚之後,邱金華又跟著開發隊去了溪口,再移到光華。可見得開發隊是由南而北的。又據場員耆老周鴻所述,他們在完成光華墾區之後,又跟著開發隊去了太巴塱,開墾要設計成蠶絲中心的泰來農場,原打算在泰來農場安家落戶,但山上生活機能太差,最後還是申請回到光華農場安置。而同時期也還有天祥的西寶農場在開墾中。可見開發隊的移動除了由南到北,還先平地再山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