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陸光一村中央幹道的一景,照片由陸光一村第二代周正國於1996年3月30攝影。
照片中馬路為陸光一村下村的中央幹道,攝影者從村頭(門牌號碼少)向村尾(門牌號碼多)拍攝,從中可以看到馬路上停滿各式汽機車。右方紅色車輛旁種植榕樹與扶桑花,扶桑花盛開時,村內的小朋友會摘下扶桑花吸取蜜汁。照片左方白色車輛旁的牆上寫著:「我愛陸光,陸光會更好。」的標語。
根據地方耆老回憶,照片中的紅色大門是527號,馬路盡頭是五股坑溪的堤防,拍攝者站的位置大約是村頭與村尾的分界。
每當農曆春節到來,陸光的孩子們會到村內的雜貨舖購買煙火、沖天炮,村頭、村尾的小朋友會分成兩隊,利用木板、桌椅,在中央大道上搭起掩蔽物,再將保麗龍、空酒瓶當發射器,互相朝對方射沖天炮,小朋友彼此尖叫嘻笑,場面好不熱鬧。但因為陸光經常失火,被大人罵過幾次之後他們便改到堤防玩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