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十年左右。光華農場的田約有七百多公頃,水稻是最大宗農作,一期收穫二百公頃。其它還有花生、地瓜、甘蔗。根據農場技師黃鼎隆回憶,每天要巡視農作成長狀況,這張應該是要割稻了。農場的秧苗大都自己育種,插秧時則雇工,從東昌、仁里等鄰近地方雇原住民婦女來幫忙,她們很能幹又吃苦耐勞。至於場員配耕土地,據我所知最初只有耕作權,並沒有所有權。離開農場,土地就被收回。於民國七十五至七十七年間,場員曾多次請求輔導會比照政府耕者有其田政策,將配耕土地放領給場員,於是進場滿十年後就可辦理土地放領,從民國七十七年開始,到八十八年完成,長達十年之久。當時單身場員放領0.7公頃,有眷戶放領一公頃,放領後場員領得土地所有權狀,可自由買賣。很多場員年紀大了,就立刻把地給賣了,大多賤賣,想改善生活,一甲地甚至三四百萬就賣掉了。因為價格比吉安其他村落便宜太多,引來外地客購置投資,也因為土地的買賣,光華村已由全是榮民的眷村改變成有一半以上外來客的新興村落。八十八年放領完成,分場部收編裁撤,我也以五五專案結束三十年的公務員生活,申請退休了。我雖住在仁里,但有買三分田地在光華,所以也常常回來種菜。我從二十五六歲來到這裡,每天要巡視的農田大地,如今因為榮民賤賣土地,引來許多資源回收業、許多工廠、許多宮廟、許多倉庫,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白髮皤皤的我,感嘆萬千,五十多年間的變化太大,我很懷念腦海中那一碧幾百頃的乾淨良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