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由蔣敏全提供, 拍攝於1956年(民國45年),位於彰化縣花壇鄉,老照片為當時鄉公所舉辦全鄉戶籍校正的活動。門口前懸掛「戶籍為一切政治基礎」的布條標語。牆上懸掛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彰化縣團管區花壇鄉後備軍人輔導組、彰化縣兵役協會花壇分會的木匾。1956年(民國45年)時,戶籍主任是由鄉長兼任,另設戶籍副主任二人,分別由鄉公所戶籍課長和警察分局之戶口分局警員擔任。
1939年(民國28年)花壇第四任庄長丸山喜一郎,因為原辦公廳舍不敷使用,乃在原花壇公學校它遷的基地上興建第二代的庄役場辦公廳舍,後面校園一處則規劃為花壇庄消費市場。原庄役場辦公廳改為公會堂,光復後改為中山堂,民眾服務社。第二代的庄役場,光復後改為花壇鄉公所。
1968年(民國57年)花壇鄉公所遷往南口村中山路第三代辦公大樓辦公,即今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原第二代舊鄉公所改為中山堂。1970年(民國59年)鄉長李添本將中山堂拆除,以公共造產的方式,興建中正路一整排三樓店鋪與花壇公有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