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 5 月 19 日,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佈戒嚴令,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起全臺實施戒嚴,立法院也於同月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臺灣長達40餘年的白色恐怖時期自此開始。1950 年代的「白色恐怖」中,許多政治犯歷經軍法處審判後,面臨生離死別,有人遭到槍決,有人則被送往綠島「新生訓導處」。而「再叛亂案」就是1953 至1956 年間,發生在新生訓導處的一段白色恐怖歷史。
1949 年 5 月 19 日,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佈戒嚴令,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起全臺實施戒嚴,立法院也於同月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臺灣長達40餘年的白色恐怖時期自此開始。1950 年代的「白色恐怖」中,許多政治犯歷經軍法處審判後,面臨生離死別,有人遭到槍決,有人則被送往綠島「新生訓導處」。而「再叛亂案」就是1953 至1956 年間,發生在新生訓導處的一段白色恐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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