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舊屬柯遠芬(1906-1996)致信給中華民國駐越南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胡璉,屬於公務往來信件。書信撰寫的時間推測為1965年(民國54年)至1972年(民國61年)間的11月6日,紙張使用「為之用箋」,共2頁。
書信內容為:10月25日指示及附來韓傅翰函一件,「關於韓同學請求資歷證以事,□原□大陸早經退役,三十八年(1949年),兵團經廣東時,以同學關係,隨職在怒潮(陸軍第十二兵團軍事政治學校,代稱怒潮學校)任中校印刷所所長,始再服役,怒潮結束後轉軍友社工作,不久又以限齡二度退役。」柯遠芬建議此事應不為證為佳。
柯遠芬,名桂榮,字遠芬,號為之,以字行,廣東梅縣人,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第四期、陸軍大學正則班第十期畢業。1945年(民國34年),柯遠芬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1949年(民國38年),任陸軍第十二兵團副司令官兼陸軍第十二兵團軍事政治學校校長;1967年(民國56年),任中華民國駐越南軍事援助團團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