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為當時的總統蔣中正(1887-1975)於西元1954年(民國43年)3月中華民國第二任總統選舉時,贈予時為國民大會代表的劉靜君(?-1972)。
劉靜君,湖北紅安人,中國女子體育專科學校畢業。她先生楊錦昱(1905-?)為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第四期畢業,中國國民黨CC派湖北骨幹,抗戰勝利後,奉派武昌市市長,由於陸軍第十八軍駐地在漢口,與胡璉(1907-1977)同學的楊錦昱乃交往密切。1947(民國36)年,劉靜君當選國民大會代表;1949(民國38)年底,遷居香港,胡璉多次為其擔保,申請來臺。1954(民國43)年,政府始同意其來臺,她的女兒楊心儀後來嫁給胡璉的長子胡之光(1934-2011)。
不過,政府之所以會同意是為了中華民國第二任總統選舉。時,大陸淪陷,大法官會議解釋,「在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未能依法辦理選舉、集會以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自應適用該項條款之規定,俟將來形勢許可,再行辦理改選」。雖然如此,來臺國代僅1,080人,未達半數,故將「非有代表半數之出席,不得開議」之規定改為三分之一以上,並將在港澳的314位國代召回,加上遞補230位,總計達1,624位,勉強超過國代總人數3,045名的半數,國民大會第一屆第二次會議始得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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