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刊登在1978 (民國67)年印製的《陸軍一級上將胡公伯玉紀念集》,拍攝時間西元1933年(民國22年),拍攝地點江西贛縣。
當時胡璉(1907-1977)任陸軍第十八軍特務營營長,進駐江西贛縣,胡曾廣瑜(1915-1990)為江西贛南米商的大千金,傳聞介紹人是陸軍第十一師參謀長曾伯熹(1904-1939)是曾廣瑜的堂哥。胡璉的次孫胡敏越表示,曾廣瑜為江西省興國縣的客家人。婚後,兩人育有三子一女,分別是胡之光(1934-2011)、胡之冰、胡之輝、胡之耀(1943-2011)。
從其於結婚照上的穿著、打扮可知,民國初年,中國人的觀念發生很大的變化,西裝、旗袍取代了鳳冠霞披,隨著西方文化的傳入,白色婚紗成為一種風尚,而且,拍結婚照是一高檔、時尚的事情,是以,當時曾廣瑜身著旗袍,頭披婚紗,手持捧花,而建軍未幾即統一中國的國民革命軍更是備受社會肯定,因此胡璉身穿軍裝,留下這張結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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