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為胡璉(1907-1977)於西元1943年(民國32年)3月10日寫給妻子胡曾廣瑜(1915-1990)的家書。信紙係使用「伯玉用牋」,共4頁。
其於信中表示自己的經濟狀況不佳,請胡曾廣瑜速匯款2萬元給他,並問次子胡之輝及三子胡之耀(1943-2011)的狀況。胡璉說:「生活困難,到處一樣,我現在也苦,每月二千元火食還是青菜豆腐。」為了節省,他打算不在早晨吃雞蛋。「不過,今年可以看見大局轉變,明年就能得到勝利,苦快吃完了。」4月底會動身到長沙,檢查身體,並與家人會面。
胡璉當時為陸軍第十一師師長,駐地在湖北三斗坪,妻子與兒女居住在江西贛縣水東鄉33號,這封信顯露出對日抗戰末期軍人家庭的生活樣貌,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