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胡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書信撰寫的時間推測為西元1942年(民國31年)至西元1945年(民國34年)期間,胡璉擔任陸軍第十一師師長,曾廣瑜為江西贛南人。
該書信使用陸軍第十一師司令部用箋,僅1頁,信從長沙寄出,時間為8月29日。家書內容為:胡璉關心妻子病情,若是無病則可以不打針。胡璉告訴妻子可以在附近找一處好的地方花一千元蓋房子。10月中旬若無作戰,他一定返鄉養病。房子按照胡璉的想的樣子做,最好要紗窗、紗門及清潔設備。9月中旬可以匯五百元回家。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軍人家庭的樣貌,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