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師長,四處征戰,撰寫時間應為西元1942年至西元1945年(民國31年至民國34年)間。。
該書信僅1頁,從湖南長沙寄出,時間為10月9日,使用「伯玉用箋」。家書內容為:胡璉告訴妻子,長沙戰事勝利,卻因為另有公事讓原訂10月底回贛州的事取消。現在身體不好,還在生病,但說不定能請病假回贛州養病。現在妻子和家人住的房子太小,胡璉沒辦法住,難民的生活怎樣也過不來!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家人間的相處之道,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