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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信:胡璉致信給妻子說明不願她來湖南的考量

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師長,四處征戰,撰寫時間應為西元1942年至西元1945年(民國31年至民國34年)間。。

該書信僅1頁,時間為8月29日,使用「伯玉用箋」。家書內容為:胡璉告訴妻子不能回贛州,因為職務和身體的關係,大約10月1日完可以的。那時候我打算住到年底或是過年以後。長沙的時局不好,所以希望妻子不要來。廣瑤及廣仙原本是為了讀書來湖南,但因為考期已過,還是不來為妙。目前胡璉手頭吃緊,不久可以給妻子500元,但又逢繳學費的時間,請妻子自己設法繳納。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如何維持家庭運作,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胡璉故居紀念館暨研究中心
  • 創作者
    胡璉;胡璉故居藏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2020/12/15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 (121.5264746, 24.962316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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