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步兵第六十六團團長,四處征戰。
該書信僅1頁,寫於江西雩都,時間為西元1936年(民國25年)7月19日,使用陸軍第十一師步兵三十三旅第六十六團團部用箋。家書內容為:胡璉告知妻子之後將南入廣東。聽聞喬園附提及長子的身體羸弱,請妻子應多注意。胡璉告訴妻子已給周參謀家300元,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每一念及周參謀死事之慘,內心不勝悲梗。之後軍隊愈行愈遠,年內恐怕沒有北歸的機會,希望妻子能細心照料家中事務。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家人間的相處之道,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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