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之將領,四處征戰。
該書信共2頁,從廣東韶州寄出,時間為5月13日,使用「胡伯玉用箋」。家書內容為:部隊決定在5月25日回到湖南郴州,告知妻子可在7月1日由南昌搭長途汽車到長沙在一同前往郴州。長途汽車是每日上午八時由南昌總站出發,晚上六點才能到。胡璉提醒妻子應該6時30分就該到站買票,路上只有萬載一地的合作社可以吃飯。路上要上廁所很困難,應該讓長子先在家中大便為佳。之冰留在家中,曾廣仙或嬌弟可一同前來。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家人間的相處之道,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