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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信:胡璉致信妻子告知如何搭車到南昌

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之將領,四處征戰。

該書信共2頁,從廣東韶州寄出,時間為5月13日,使用「胡伯玉用箋」。家書內容為:部隊決定在5月25日回到湖南郴州,告知妻子可在7月1日由南昌搭長途汽車到長沙在一同前往郴州。長途汽車是每日上午八時由南昌總站出發,晚上六點才能到。胡璉提醒妻子應該6時30分就該到站買票,路上只有萬載一地的合作社可以吃飯。路上要上廁所很困難,應該讓長子先在家中大便為佳。之冰留在家中,曾廣仙或嬌弟可一同前來。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家人間的相處之道,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胡璉故居紀念館暨研究中心
  • 創作者
    胡璉;胡璉故居藏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2020/12/15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 (121.5264746, 24.962316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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