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師長,四處征戰,撰寫時間應為西元1942年至西元1945年(民國31年至民國34年)間。
該書信僅1頁,從江西奉新縣寄出,時間為5月10日,使用「胡璉用箋」。家書內容為:胡璉已收到家中的兩封來信。胡璉在不久後,約為三天內就要開到臨川東鄉去,準備到浙江去作戰。米們已經收到曾廣仙的錢很好,曾廣瑤的錢已將退回十一師。曾廣仙可以回到贛州,但你們不能來前方,上級也下令不准家屬來訪。家裡沒有錢就用之前的存款,師部現在無法拿錢。張仁秀已來到部隊,收到兩件馬褲,正符合現在所需。夏天到了,注意兒女都要打蛔蟲。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家人間的相處之道,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