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書信:胡璉致信給妻子無須寄錢給他

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師長,四處征戰,妻兒則留在贛州,撰寫時間應為西元1942年至西元1945年(民國31年至民國34年)間。。

該書信共2頁,時間為11月3日,使用「發字第八十八號信箱用牋」。家書內容為:目前尚能維持,不需家中寄錢來用。目前軍隊所在地為山區,應酬少,每月薪資已夠生活所需。明年若是物價繼續上漲,薪水不增加則救難辦了。陝西老家很不好,父親生活困難,每月我要寄兩百元過去。這裡冬天很冷,我沒有衛生褲也買不到,贛州又帶不來,只能穿棉褲取暖。胡璉詢問妻子,石先生(石讓齋)到贛州了嗎?信末提及自己一切都好,就是胃病還沒痊癒。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家人間的相處之道,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胡璉故居紀念館暨研究中心
  • 創作者
    胡璉;胡璉故居藏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2020/12/15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 (121.5264746, 24.962316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