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胡璉當時擔任陸軍第十一師師長,四處征戰,妻兒則留在贛州,撰寫時間應為西元1942年至西元1945年(民國31年至民國34年)間。。
該書信共2頁,時間為11月3日,使用「發字第八十八號信箱用牋」。家書內容為:目前尚能維持,不需家中寄錢來用。目前軍隊所在地為山區,應酬少,每月薪資已夠生活所需。明年若是物價繼續上漲,薪水不增加則救難辦了。陝西老家很不好,父親生活困難,每月我要寄兩百元過去。這裡冬天很冷,我沒有衛生褲也買不到,贛州又帶不來,只能穿棉褲取暖。胡璉詢問妻子,石先生(石讓齋)到贛州了嗎?信末提及自己一切都好,就是胃病還沒痊癒。該信顯露出戰亂之際家人間的相處之道,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