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收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的胡璉故居紀念館。該書信為胡璉(1907-1977)致信給妻子曾廣瑜(1915-1990),屬於家庭往來信件。書信撰寫的時間推測為西元1939年至西元1941年(民國28年至民國30年)期間,胡璉擔任陸軍第十一師副師長,曾廣瑜為江西贛南人。該書信使用「陸軍第十一師司令部用箋」,僅1頁。
該書信寫於長沙,時間為11月28日。家書內容為:已收到11月13日來信。胡璉的病情不算好,告知妻子不可來湖南。等房子做好時,胡璉便會回贛州。湖南非常寒冷,胡璉也願意到贛州度過冬天。胡璉也詢問妻子房子租人了沒有,等他回去後決定。該信顯露出胡璉在戰亂之際仍心繫家中事務,也反映出戰爭下的軍人對家庭掛念和憂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