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富台里里長、台北富台新村眷戶陳國華講述記憶中聽父執輩描述,當初富台新村是鋁皮房子,坪數非常小,家家戶戶小孩多都住不下,當時市政府推動改建為富台新城,當時金駿村長,也是里長,帶領大家向軍方爭取,改建過程中非常順利。改建完因當初土地屬省教育廳土地,改建後富台國宅房子可以買賣,但土地卻不能買賣,因為土地屬省教育廳,規定教育用地不得任意更改地目。還好當時推動改建國宅時的市長是李登輝,改建完成後,李登輝已經是總統,當時村長(里長)帶領著大家向總統陳情,以特簽將土地更改為國宅住宅用地。
根據中央日報民國79年7月16日報導:台北市富台新村國宅用地,臺灣省政府於民國71年經由省府委員會通過,同意由臺北市政府與軍方合建國宅,富台國宅蓋好並配售後,省府卻又反悔,導致富台新村國宅住戶住進一年了,仍領不到所有權狀。臺北市政府國宅處表示,眷村改建都是將土地價款百分之69.3地價款補助原眷戶購置國宅,富台新村國宅用地原係臺灣省的學產地,經省府民國71年決議「同意」比照,豈料78年國宅完工後,省教育廳卻以基地內兩塊保留地(約40戶)不能補助原眷戶,又以省有土地處理需經省議會同意,導致住戶領不到土地所有權狀。
富台國宅住戶無奈,個人、集體四處求助市議員、省議員,並聯名向行政院、內政部陳情、檢舉,直到民國82年7月14日,搬入國宅4年後,777戶住戶終於領到土地權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