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民國76年)底開放大陸探親後,單身退員陸續脫離單身。住在單身退舍的退員,帶著老婆就住進單身宿舎。享用免費的水、電和公共設施。
2003年(民國92年)陸總部重新發佈「國軍單身退員宿舎管理作業規定」的命令。但發佈歸發佈,在頒布後幾年,列管單位來清查住戶時,社區會事先告知眷屬們外出,避開列管單位清查人員,等清查的人走了再回社區。
2014年(民國103年),陸嘉社區再貼出的公告,採一人兩間,二人三間的分配方式,要趕走非榮民(眷),但非法進住,不走的還是不走。一個人佔六、七間房舍的陸籍配偶就有好幾個。軍方為減少陸嘉社區必要開支(主要是水電費),2020年(民國109年)6月15日公告張貼配住戶裝設水、電表的公告。要將住戶集中到第十寢室,以節省水、電費。
2021年(民國110年)仍有退員的太太在外面的男朋友住進退舍,美其名是幫忙照顧已回大陸一年多的退員,要當退員名義上的看護,實際則心照不宣;同年年初,迫於立法委員的壓力,3月1日列管單位又出了一份公告,「國防部國軍單身退員宿舎管理策進作法及違規佔住人員處理原則」。要求住戶們簽住到2023年(民國112年)12月31日的切結書。成效如何有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