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嘉社區屬於軍方管理,長期編列經費支出水電與相關費用。住戶在水、電費不用自己支付的情況下,耗費水電的情形自然就相當嚴重。
今年2020年7,8月間,只居住11人的社區,2個月的電費支出竟高達20幾萬,平均每人/月使用電費約1萬元,經查以不明原因。而社區之前種菜時用自來水,也導致兩個月的水費高達數萬,引起管理單位的驚訝與重視。於是種菜、澆花不准使用自來水,改用地下水,用電方面也要求限制,不久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遂發了一張公告。
公告中指出一、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具體做法:(一)現住退員若已婚,應即註銷借住,並搬離退社嚴禁私自將配偶(眷屬)安置於退舍,.......。(二)個人生活用自來水每人每月4.5度為限,用電額度參考榮家退員每月用電額度以20度為限,超額費用由自治會幹部向退員收取超出額度費用,….
依據公告每個月用電,以目前來說20度*11人,每月用電應為220度,1度以5元計算,社區每月電費是1100元。用水度數4.5度*11人,社區每月使用度數是49.5度,1度以10元計算,社區用水費用是495元。現在則高出許多,難怪軍方驚訝與震怒,決定將所有住戶集中在第十寢室,其餘房舍皆斷水斷電,並要求超額部分由住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