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民國88年)底國防部修訂單身榮民往生身後事暨遺產管理法令。若單身榮民過世後,沒有先立好有效遺囑。就統一由縣市榮民服務處處理。
陸嘉社區也依照法規辦理,在單身退員過世後。先叫鎖匠開鎖,再會同相關人員清理房間。之後再向當地的榮民服務處請領相關費用。
清潔房間時,房間裡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把舊床、桌、椅。集中到一間空置的房間堆放。一些雜物堆放到寢室門口,管理單位會不定時的派人來清運走。這樣就完成遺屋清潔的工作。清潔工作完成,榮民服務處人員會在門上貼上封條。禁止其他人使用。
2001年(民國90年)到2011年(民國100年)間,陸嘉社區裡的人都尊重門上的封條,沒有去破壞。2014年(民國103年)後,很多封條被撕掉了。一個陸配遺眷至少使用三個房間。甚至有使用8間房間,反正沒人管。少用一個房間好像吃了虧。
房間原本就借給退員住,過世後。屋裡的東西全被清乾淨,文件、相片,若沒有人幫忙保留,就被燒掉、扔掉。若門上名條被撕掉,退員居住的痕跡就完全被清乾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