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陸嘉社區的退員,早期因為資訊封閉。是否有人喪失榮民資格,只有少數人(例如會長、幹事們)知道。
住在第十寢室4樓的張耀宗,和鄰居蘇世從因為關門的聲音,吵架後回房間拿菜刀砍蘇世從被判刑兩年,服刑期間喪失了榮民資格,也失去居住單身退舍的資格(停假釋或服刑期滿,可再申請恢復榮民資格,續領退休俸或就養金)。
張耀宗1921年(民國10年)7月29日出生於河南省鄧縣,1973年(民國62年)3月1日上士軍階退伍,領退休俸。1994年(民國83年)申請進住陸嘉社區,同年11月24日進住第十寢室409房間。
四樓中間的樓梯,對面中堂是共用的公共空間,中堂右邊的第一間住張耀宗,約2007年(民國96年)蘇世從搬進左邊第一間房間。兩人常為生活小事爭吵。2010(民國99年)3月4日早上7點多,張耀宗罵蘇世從關門聲音太大,蘇世從回他:「是門不好,我管不著關門聲大小」,互吵了幾句後,張耀宗回房間拿菜刀砍蘇世從。同棟鄰居制止,會長黃采章報警處理。張耀宗因此被判二年十個月徒刑,因犯案時,年紀超過八十八歲減為二年。又因申請假釋提前出獄。
出獄後張耀宗沒回陸嘉社區,社區裡沒人知道他在哪?也不清楚是否健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