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陸嘉社區大門進入,左邊第二間四層樓公寓式宿舍就是第十寢室,第十寢室編號27。約略呈東西方向,正門朝西,與第九寢室大門相望。
第十寢室是因1968年嘉禾專案後,因再次實施精實案(1979年崑崙專案)拆除原陸嘉社區的司令台及兩個籃球場所興建,也因要容納更多退員,所以宿舍以樓層方式興建。第十寢室總長60公尺寬8公尺高12公尺,每層樓皆有18個房間,每個房間大小為長360公分寬315公分高275公分,走(通)道寬142公分,中間為上下樓的樓梯通道,沒有電梯設施,僅提供公寓式住宅簡略的消防設備。
公寓式寢室與平房寢室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寓式寢室每層樓均含4間廚房(左右兩端各二)及2間浴廁(左右兩端各一),每間廚房有2套廚具設施。所以可以提供8戶同時煮飯。每層有2間浴廁,裡面的設備有2個小便池、蹲式、坐式廁所各1套,1個洗衣台、2支蓮蓬頭洗澡和1個電熱水器。且因為有廚房,所以冰箱及炒菜用具就放置於此,冰箱的飲料與食材則屬公共用途,私人的物品則置於廚房上方的櫃子或放置於個人房間。
依1998年陸軍台南六甲頂單身退員名冊記載,第十寢室為純士官宿舍,其中士官長4名、上士82名、中士13名、下士2名等共101名,共72間寢室為每兩人壹間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