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出去‧我‧在‧常常‧生意‧檢查‧常常//我‧生意‧全部‧檢查‧生意‧長久‧我//他‧我‧二
她出門,我就待在家裡。我就在家顧生意,都我在顧的,我跟他(學徒)兩個人顧。
<民>、<男>、<七>、<女>等手形,常用以表示人或動物的外型,更進一步作為代名詞使用。當其作為代名詞使用時,常與動作相結合,而產生一個帶有動詞意義的手勢,譬如人出去、人過來、某物或人從地上鑽出、她到處去等等,類似的用法也出現在具代名詞作用的數字手勢上。
此段訪談是在2008年間、於台南白河拍攝。如想以手形、位置等其他方式,搜尋更多台灣手語的相關語料,可參考「台灣手語拾遺」網站:https://www.twsl.cc/TradChinese。「台灣手語拾遺」所收錄之訪談記錄影片,其意義在於呈現「台灣某個時代、某個地區的某些聾人所使用的語言樣態」。網站中所記錄的,是台灣手語的部分,而非全部,不宜將這些受訪者的語言當成台灣手語的唯一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