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十六‧(六∩)我‧(六∩)學徒//二十‧二十二‧到‧年‧六//練習‧反覆‧到‧這一部分(指示詞)‧工作‧事情‧很久//練習‧學徒‧一個月‧領錢‧沒有//吃飯‧給我飯吃‧身體(全身)‧口袋空空//工作‧練習‧觀摩‧工作‧〔修皮鞋的動作〕拆開‧〔修皮鞋的動作〕綁緊‧〔修皮鞋的動作〕縫‧觀摩//做鞋面‧年‧三‧到//黏鞋底‧工作‧練習‧三年‧到‧六∩到‧趕走?
我當學徒當到二十二歲,當了六年,當完後才開始自己做生意,當很久呢。當學徒沒薪水領的,有供吃,但是全身上下都沒錢,口袋空空,就一直練習、一直學、看著師傅怎麼做就跟著學,釘鞋根、縫鞋面、修皮鞋什麼的,邊看邊學,學做鞋面學了三年,然後學黏鞋底又學了三年,學了六年後就出師離開了。
做為視覺語言,手語中充斥著大量的動作與敘述,從物體外型厚薄顏色的敘述、生物的樣貌動作、到人類各種操作行為等等,聾人用雙手、表情乃至全身,將眼前所見的各種事物,一一仿照再現,這或許就是手語中有著大量動詞的原因之一。
動作的運用策略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項:
單純仿擬操作:如挑擔、敲打。
工具與操作融合:聾人仿擬動作之時,不單單只是重現行為的操作,很多時候會將所使用的工具或動作主體的外型融入其中,例如掃地(掃動的同時,手掌亦象掃把之形)、船進港(移動的同時,曲掌象船形)、打電話 (撥號之時,另一手象話筒之形)。
此段訪談是在2008年間、於台南白河拍攝。如想以手形、位置等其他方式,搜尋更多台灣手語的相關語料,可參考「台灣手語拾遺」網站:https://www.twsl.cc/TradChinese。「台灣手語拾遺」所收錄之訪談記錄影片,其意義在於呈現「台灣某個時代、某個地區的某些聾人所使用的語言樣態」。網站中所記錄的,是台灣手語的部分,而非全部,不宜將這些受訪者的語言當成台灣手語的唯一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