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是關乎臺灣身心障礙者權利的重要公約。
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一員,也在2014年8月2日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CRPD施行法),同年12月3日生效,正式將CRPD國內法化。政府各部門也開始審視檢查主責的相關法規,是否符合CRPD原則。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了讓所有人都了解CRPD相關的條文與國家報告,委託民間單位編製易讀版、點字版、手語版等各種版本的CRPD,手語版委由中華民國聾人協會錄製。
圖為手語演示人員吳家瑜(聾)與黃淑芬(聾)檢視剛拍攝完的手語影片是否有誤的畫面。由於公約條文與國家報告所使用的文字,都較為抽象,且專有名詞多,翻譯難度頗高,手語演示人員需要事前花許多時間研讀,才能翻譯出貼切又讓聾人易懂的手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