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1999年3月26日訪談前臺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影)副總經理姚幼舜之影像紀錄片段。在訪談中,姚幼舜談新聞局視聽處選擇紀錄片題材流程與攝製過程。
姚幼舜表示,早年新聞局視聽處若要拍紀錄片,必須先簽企劃案,提出今年預定拍片的數量與主題材。譬如今年要拍4部紀錄片、2部專題片,以及影片的題材。而影片的目的都是用在海外宣傳,旨在宣揚臺灣之美。
姚幼舜提到,原則上視聽處會將影片題材定調為軟性,但總有一兩部硬性的片子,比如十大建設。而選定題材很需要創意激盪,除了不停與同事討論外,也會借重國內影視圈、學術界朋友的經驗,藉由聊天來吸收他們的意見,激發出許多拍攝題目,最後再與駱仁逸主任討論。實務上的操作是需先提出綱要,說明拍攝緣由及呈現方式,如何讓外界更了解臺灣,來達到文宣的目的,例如美濃紙傘、三義木雕、鶯歌陶瓷等。待視聽處討論過所有的提案後,再送呈局長勾選後,最後才會開始進行編劇與拍攝。
早期每部影片都是由視聽處自行編導製作完成,後來才逐漸尋求外界人才來拍攝。聘請方式不是公開招聘,而是針對個人的專長來負責某個特定的主題,因為視聽處認為藝術不能用比價的方式來判斷。而在拍攝過程中,補鏡的機率很大,絕對不是單純只用拍來的鏡頭直接剪接,反而希望盡量捕捉到完美畫面,維持影片的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