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2002年6月24日攝影師林贊庭(1930-)的採訪片段。在訪談中,林贊庭回顧,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影)在1950年代主要使用可同步錄音的Mitchell攝影機進行攝製工作,但為避免攝影機運作的聲音被麥克風收錄,必須用棉被或隔音罩加以隔絕。
在使用Mitchell Standard、Mitchell NC攝影機進行同步錄音拍攝時,會收錄到攝影機運作的馬達噪音,若沒有購置隔音罩,工作人員會以棉被覆蓋攝影機,用以降低馬達運轉的聲音,且攝影師必須將手伸進棉被中進行拍攝。中影添購第二臺Mitchell NC時,加買了隔音罩,解決攝影機馬達造成的噪音問題。然而,臺灣在進入彩色電影時期之際,引進「新藝綜合體」(Cinema Scope)寬銀幕拍攝規格,由於新設備鏡頭較長,原有隔音罩便無法繼續使用。
Mitchell Camera Corporation,1919年創立於美國洛杉磯的電影攝影機製造公司,在好萊塢各個發展階段扮演關鍵角色。1932年首次上市的35mm Mitchell NC型號,更成為臺灣電影界在1950至1960年間最主流的攝影機。NC為新聞攝影機(News Camera)的縮寫,因其馬達運作的聲音非常小,也被稱呼為無噪音攝影機(Noiseless Camera)。
美國早期電影畫面比例為4:3,1950年代電視於美國普及後,由於兩種媒介比例一致,嚴重影響電影票房,片商希望將觀眾帶回戲院,極力在視聽效果上作出區隔,20世紀福斯影業(20th Century Fox)於是在1953年推出新藝綜合體製片法,將寬幅畫面壓縮到一般的35毫米膠片上,在戲院上映時,則利用特殊的放映鏡頭還原為2.55:1比例。新藝綜合體規格在1953至1967年一度風行,戲院、製片商紛紛更換設備,以滿足寬銀幕放映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