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登於2007年建築師雜誌社出版的《建築師》第33卷第9期,作者為喻肇青與賴澤君。作者從專業的立場探討樂生院保存和新莊捷運線通車的對立問題,試圖將所有矛盾議題納入考量,尋找最佳的雙贏方案。文中首先條列樂生保存大事記,敘明樂生院事件歷史;其次分析各項方案,包含捷運局全區拆除原案,以及不同階段提出的樂生院保留替代方案,即:劉可強與臺大城鄉基金會共同提案、文建會委託欣陸工程顧問公司提出90%保存方案、土木技師公會評估方案、民間建議方案及捷運延伸,維修廠遷移替代方案等。最後,作者批判的指出文化資產的登錄與指定,是讓文化議題在整體公共政策領域取得與大型重大工程平等的重要機制。因此,文化主管機關的權責即是積極運用這個程序,透過歷史價值評估,賦予文化資產與工程開發對等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