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為2009年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碩士論文,作者為鄭志敏。作者主要從臺灣重大環境事件,如:鹿港杜邦、臺中拜耳案開始談起,說明臺灣的公共議題處理機制幾乎在政治壓力下才得以做出決策,而專業判斷在事件中則無法發揮作用。故作從都市設計的角度切入樂生院議題,其認為樂生院拆遷爭議在最初環境影響評估即失去處理問題的先機,後續修訂的新版文資法亦無從發揮作用。作者認為,在樂生院保留爭議中,由於政府強勢主導拆遷下,聲援團體透過激烈手段抗爭幾乎無可避免,惟在工程團體及保存團體皆不願讓步的情況下,致使雙方的討論鮮少有所交集。其次,樂生院議題牽涉層面甚廣,並不能純然從單一目標進行評估,若從文化資產保存及限期通車的角度出發,可謂雙方皆輸。惟作者認為,樂生院應重視在未來展望中的程序評估,重新建立一套檢視的架構,廣納意見並確認各界人士的共識,以此避免相關議題在政治操作下一再失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