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導演何基明(1916-1994)的訪談紀錄片段,攝於1994年3月22日。在此段訪談中,何導演自述其於戰後自臺中縣政府離職後與其弟何錂明拍攝各種以臺灣工業發展為主題之產業紀錄短片的經過。
自1937年起,何導演在臺中州廳任職多年,而戰後初期改制為臺中縣政府的某外省籍課長竟向他提議變賣該單位至戰後所積累的影片與器材,並意圖向上級謊稱遭搶,以分享所得圖利。然何導演不以為然,當面斥責對方,並憤而提出辭呈,雖得縣長慰留,但何基明去意堅決,縣長則以暫時休假處置。何導演休假一年後,適逢臺中縣轄區異動,他也順勢離開縣政府工作。再半年之後,因應地方電影業者提議,何導演開始拍攝以「進步中的臺灣工業」為主題之諸如腳踏車、味精等各種產業發展的紀錄片。
此間,他也與弟弟何錂明(1924-)在臺中平等街自宅草創一間小型電影製作社,並購置Eyemo攝影機拍攝16或35mm短片,可謂為個人電影工作室的先河。除兄弟兩人外,日後的中央電影公司(簡稱中影)製片廠廠長林鴻鐘(1934-2020)便是在此時期擔任何基明的學徒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