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2000年1月13日採訪電影發行商蔡東華(1924-2016)的影像紀錄片段。在訪談中,蔡東華回憶利用外交郵袋快速運送臺灣電影至日本沖洗底片的經歷。蔡東華表示,由於電影底片運送有時效性,為了趕著將臺灣拍攝的電影底片送到日本沖印、初步剪接,再送回臺灣,並避免遇上海關曠日費時的檢查,於是臺灣省電影製片廠(簡稱臺製廠)廠長龍芳(1914-1964)特地設法安排底片以外交郵袋寄送,以加速進出口的程序。
當時臺灣製作彩色電影的技術尚未完備,因此拍好的底片都會郵寄到日本,再由蔡東華送交合作的東京現像所沖印。一般郵寄得經過出關、提關等手續,往往耗費數個工作天。尤其有些新聞影片具時效性,製作時程緊迫,時任臺製廠廠長的龍芳與蔣經國關係密切,人脈資源雄厚,便設法安排讓蔡東華經手的底片使用外交郵袋快速通關,而不必受到海關檢查,直接寄到日本大使館,由蔡東華直接至大使館取件。當時臺製廠、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影)與及中國電影製片廠等公營製片廠皆運用政府關係如此運作。蔡東華回憶,底片寄送的數量繁多,兩三天就數量很多,由此可見當時沖印底片的需求極大。
中影總經理龔弘(1915-2004)與攝影師林贊庭(1930-)與張成英(1931-)等人享有共同的記憶,都曾談及運用外交郵袋運送往返日本沖洗底片的過往,均表示若使用此方式寄送,來回運送大約只要三、四天,劇組便可以很快看到毛片,並確認拍攝結果,而若在沒看到毛片的情況下,片場布景都不敢拆除,以免屆時需要補拍。簡言之,外交郵包的運用大幅減少了電影底片往返時間,有助於當時臺灣彩色電影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