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2010年9月17日採訪林茂芳(1937-)的影像紀錄片段。在訪談中,林茂芳說明美濃戲院成立之前的電影廣告宣傳方式。
林茂芳表示,在美濃戲院開幕的1946年以前,美濃鎮街上最常出現的廣告宣傳方法,是由兩個看板工抬著一條長竹竿,在竹竿兩頭掛著用木板繪製而成的廣告看板。所有廣告資訊皆展示在木板上,並在竹竿中間繫有一面大鑼,接著看板工們便會一前一後地背著廣告板與大鑼,穿梭於大街小巷沿途吆喝,一邊敲擊大鑼吸引眾人目光,一邊大聲唸唱著廣告詞並散布廣告消息。
改編自黃春明著名小說《兒子的大玩偶》的同名電影中,主角坤樹即為戲院看板工,他將自己裝扮成小丑的模樣,從事著身體前後掛著廣告宣傳看板的三明治人,奔走於街頭巷尾之間,沿途敲鑼打鼓,希望能夠吸引到更多消費者的注意,以達到宣傳的目的。
電影宣傳方式從土法煉鋼的手繪看板、三明治人、三輪車、機車、發財車、戲院看板、電影海報、主題立體座和帆布,一路演進到現今的電腦噴墨看板、海報燈箱、LED電視牆等數位多媒體輸出。電影宣傳媒材的演化,儼然也成為電影史的一部份。縱使科技改變了電影廣告呈現的樣貌,但傳統的手繪看板、海報上仍留有師傅們一筆一畫的臨摹痕跡,以及生龍活虎的筆觸,時至今日再回顧依然感到魄力十足、印象深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