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2010年9月17日採訪林茂芳(1937-)的影像紀錄片段。在訪談中,林茂芳回憶在旗山與美濃的戲院之間的跑片經驗。
林茂芳表示,當時每當新電影推出,製片公司便會在電報或報紙上公佈新片消息,而戲院老闆們看到相關資訊後,就會前往位於臺北的八大公司或獨立製片公司,挑選適合各地播映的電影。最後取得製片公司授權之後,老闆們便可將電影拷貝帶回戲院播放。為節省成本,當時常有多間戲院共用一套拷貝帶的情況,這時便需要仰賴跑片員奔波兩地傳遞影帶。跑片員大多騎著兩側裝有帆布袋的腳踏車,在戲院外頭等待,每當電影播畢後,跑片員便快速地將拷貝帶裝進帆布袋中,騎著腳踏車送往另一間戲院。林茂芳指出,美濃戲院有時租借到的電影拷貝帶,會與高雄旗山地區的旗山戲院和仙堂戲院一起共用,三間戲院將上映時間錯開放映,他就曾任跑片員,騎著腳踏車在三地之間互相傳遞。
跑片風氣不僅臺灣獨有,如義大利電影《新天堂樂園》,便刻劃了一小段跑片員往返兩地電影院送片的情節。有時路上遭遇突發狀況而耽擱,戲院便會廣播向觀眾致歉,或於屏幕上打出「跑片未到,敬請諒解」的字樣。隨著電影放映技術的進步,數位拷貝取代了笨重的膠捲,跑片員也如同腳踏車輪印隨風而逝的軌跡,黯然退出了歷史舞臺。不過回首來時路,當初一部部電影的成功放映,跑片員的辛勞,可說是功不可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