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1993年12月22日採訪攝影家、電影劇照師謝震隆(1933-)的影像紀錄片段,而訪談地點則為謝震隆自宅。在訪談中,謝震隆回憶因導演特意配合安排其拍攝劇照時間表而得以多部電影同時進行的經歷。謝震隆表示,當劇照師與導演工作契合度越來越高時,即有可能成為導演的固定班底,導演也習慣與自己熟悉的團隊共事,合作關係通常會持續好幾年。而當時的劇照工作並非只固定拍攝同一位導演的作品,謝震隆手上也時常有多部不同導演的電影劇照工作同時進行。
敲定工作檔期時,製片會告知謝震隆目前有哪幾部電影有劇照需求、共需多少工作天,並提前提供檔期表,而謝震隆也會說明手邊的工作量,雙方協調可行的工作時間。謝震隆提到,當時電影的票房頗仰賴劇照的宣傳,關鍵的戲碼若能拍到劇照,對電影票房會有很大的幫助,因此大家都會盡量安排時間,而謹守工作本份的謝震隆,如已承諾要幫忙拍攝,必定會排開其他行程來完成。而某些導演也會特別照顧自己的班底,若隔了一段空窗期才有電影可拍時,總是會在現場特地製造讓劇組賺外快的機會。
1960至1970年代臺灣電影市場蓬勃,據統計,1970年電影院數量高達800多間,1972年國產片海外總銷數量超過150部,此現象與臺灣經濟成長、國民所得增加有著緊密的關係。當時臺灣的民營電影龍頭是出品《龍門客棧》(1965)、《俠女》(1971)的聯邦影業。1960年代邵氏兄弟有限公司率先在臺灣出外景,而後起用大量臺灣影人包拍影片,例如潘壘(1926-2017)、郭南宏(1935-)、林福地(1934-)等導演。直到1979年臺灣開放外匯後,邵氏才逐漸取消在臺包拍影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