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1993年12月22日採訪攝影家、電影劇照師謝震隆(1933-)的影像紀錄片段,而訪談地點則為謝震隆自宅。在訪談中,謝震隆說明香港電影公司與臺灣電影公司對於拍攝工時的態度差異。謝震隆參與過多部電影的拍攝工作,也曾任職於香港和臺灣的電影公司。他回憶兩地電影公司的作業方式雖然差異不大,但香港邵氏兄弟有限公司的制度較為完善,遵照國際標準工時一天工作八小時,就算該場景尚未拍攝完成也會準時收工,隔天再繼續拍攝。除非有特殊情況,例如道具隔天一定得歸還,劇組便多半不會加班。謝震隆認為如此的工時制度非常好,其優點是每天工時穩定,下班後可以規劃個人時間。然而,獨立製片的電影公司情況就有所不同,時常全天候拍片,謝震隆特別提及劉家昌(1940-)導演經常日以繼夜地拍電影,而他喜歡選在飯店裡拍攝文戲,劇組吃住都可以在飯店解決。當劉家昌需要時間構思劇本時,就讓劇組回到飯店房間休息,劇本一完成,即使是半夜,也會把工作人員叫醒拍片。所以,劉家昌拍攝一部電影只需一至兩週,雖然工時緊湊密集、身心疲憊,不過短時間內就能獲得酬勞,謝震隆認為大家也滿意這樣高效率的拍片方式。
劉家昌自小僑居韓國,1962年以僑生身分來臺,1966年開始大量創作流行歌曲,並從事電影配樂及演出工作。1969年起,劉家昌開始擔任導演,從此兼編、導、演、作曲四職,拍出多部膾炙人口的電影,也成為著名的快手導演,是難能可貴又兼具影歌雙棲的幕後全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