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2005年11月8日採訪作曲家、電影配樂師曾仲影(1922-)的影像紀錄片段。在訪談中,曾仲影自述二二八受難與出獄後擔任劇團樂師的經歷。
曾仲影回憶,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曾仲影正在臺灣廣播電臺擔任閩南語新聞播音員,突然被通知要去警備總部一趟,本試圖逃脫但被子彈射中左小腿,後被國民黨憲警罩著眼睛,槍枝頂著頭部,帶到保安司令部保安處看守所(日治時期為東本願寺,現為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六福西門大樓一帶),在不見天日的環境下關押了11天,而後移送至位於青島東路3號的「軍法處」繼續監禁。曾仲影遭軍法審判並差點被判死刑,在他據理力爭且無確切證據後,改以「妨礙秩序罪」坐牢近兩年。這段不義的牢獄經歷,徹底改變曾仲影的一生。
曾仲影本名曾麒麟,廈門人,1922年生於上海,7歲時舉家搬回廈門,高中在鼓浪嶼就讀由英美教會合辦的英華書院,1941年,進入廈門大學就讀歷史系,1946年2月來到臺灣。雖然他未曾正式學習過音樂,只有於高中時期在鼓浪嶼的英華書院就讀時有機會接觸過樂器,但頗具天份的他,很快就摸索出音樂的技巧。
1949年出獄後,曾仲影進入以歌舞表演和新劇演出為主的海風歌舞劇團擔任鼓手、小喇叭、薩克斯風等樂器之樂師,為新劇演出擔任配樂。1951年,曾仲影加入靜江月(1922-)主導的臺語話劇新劇團「星月劇團」,結識當時在劇團擔任舞蹈教師的邵羅輝(1919-1993,後任導演),促成兩人日後在電影上的合作。
曾仲影經歷二二八事件受難出獄後,投身音樂創作,投身新劇、電影、歌仔戲、電視配樂與流行音樂,對臺灣貢獻良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