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埔族群社會要求政府認定的聲音已逐漸高漲,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2012年召開北部、南部、東部各三場「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法制策略與影響評估」公聽會,邀請關心平埔族群正名議題的民眾參與,該年度另有北部及東部場次。此次公聽會針對平埔取得身分三個法制策略模式,收集各方意見;分別是:一、比照現行平地原住民相關權利,完全承認模式;二、雙軌權利並行的承認模式;三、先認定平埔原住民,再承認平地原住民,逐步完全承認模式。
本段發言為花蓮縣玉里鎮長劉德貞女士,國立東華大學西拉雅族謝若蘭老師。
劉德貞女士認為不管這個研究計畫未來有沒有可能實施,最後有沒有真的正名,那是我們必須要努力的,但是至少這記錄了我們曾經有這個祖先,這便是台灣多元的、驚艷的地方。
謝若蘭女士則提出三個看法:
第一、「平埔族」意義上是比較混亂的,容易被人口多少、地域在哪模糊焦點,應該要說是「平埔族群」。
第二、與其說是「取得」,應該說是「恢復」原住民身分。
第三、第三個法制身分策略「身分承認、權利逐步落實」可能是好的方案,但避免承諾落空,應立即處理部分原住民族譬如被分為兩部分的噶瑪蘭族、族群凝聚力強的西拉雅族、巴宰族、噶哈巫族等,展示誠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