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埔族群社會要求政府認定的聲音已逐漸高漲,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2012年召開北部、南部、東部各三場「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法制策略與影響評估」公聽會,邀請關心平埔族群正名議題的民眾參與。本影段為臺北場次,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該年度另有南部及東部場次。此次公聽會針對平埔取得身分三個法制策略模式,收集各方意見。三個法制模式分別是:一、比照現行平地原住民相關權利,完全承認模式;二、雙軌權利並行的承認模式;三、先認定平埔原住民,再承認平地原住民,逐步完全承認模式。
此段為廖國棟立法委員辦公室國會助理的黃于女士。黃于代表廖國棟立法委員意見,認為身分的承認需要經過國家的認定和立法院的修法才能達成承認。此外,需要經過聚落的調查、人口推估及法制推估,才能符合原住民相關法規對於身分承認的條件。客觀評估的話,她認為法制策略的方案二,即「身分承認,權利雙軌」各退一步比較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