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埔族群社會要求政府認定的聲音已逐漸高漲,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2012年召開北部、南部、東部各三場「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法制策略與影響評估」公聽會,邀請關心平埔族群正名議題的民眾參與,該年度另有北部及東部場次。此次公聽會針對平埔取得身分三個法制策略模式,收集各方意見;分別是:一、比照現行平地原住民相關權利,完全承認模式;二、雙軌權利並行的承認模式;三、先認定平埔原住民,再承認平地原住民,逐步完全承認模式。
在身分的部分,由於是事實,因此無不承認之空間;權利部分,現有福利也不完全一致,如各地方政府的原住民族社福法條有因地制宜的調整,是以平埔族群認定後的權利法制規範,仍有討論的空間。蔡志偉強調不管研究方案如何,仍以平埔族群族人的意見為主,並提出策略可行性的法制途徑,包括:
1. 修正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的條文
2. 原住民身分法特設專章
3. 制定平埔原住民身分特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