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材為林福綿口述訪談,民國109年(2020)9月13日由黃品儒於金門縣烈嶼鄉東林林宅前拍攝。
民國38年(1949),軍隊開始進駐烈嶼後,往返大小金門的船班開始增加,時間也較為固定,對於運送物資有很大的幫助。林福綿對此表示,以前軍隊還沒來的時候,要去大金門批貨都要坐登陸艇或是舢舨,都停在九宮碼頭裡面,風浪如果比較大就會搖搖晃晃,非常危險,所以若是有大風浪就不會出航,軍隊來了之後換了大船就比較沒有這種問題。當時往返大小金門也有管制,若要去大金門,則需有村長和副村長所開立的「路條」才能上船。林福綿說,那時候繳交老鼠尾巴成了兌換路條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繳交規定的數量就不會開給你。林福綿也補充,要拿身分證到村長和副村長那邊,確認無誤後才會開路條給你,上船前也會檢查,規定非常嚴格。可以說這樣的做法,使得「路條」和「交老鼠尾巴」這兩者的權利與義務交織在一起,也成了當年小金門人的共同回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