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林福綿口述:回憶抓老鼠尾巴的年代

本資材為林福綿口述訪談,民國109年(2020)9月13日由黃品儒於金門縣烈嶼鄉東林林宅前拍攝。

民國40年(1951)烈嶼發生較大規模的鼠疫疫情後,軍隊開始正視老鼠的危害,在戰地政務的實施下,開始要求軍隊和百姓繳交老鼠尾巴作為滅鼠證明。林福綿對此表示,那個時候每一戶都要繳交一定數量的老鼠尾巴,他記得最多一個月要繳到25條,非常嚴格。林福綿也說,有聽說過有人在賣,如果家裡有抓到比較多就可以賣給沒辦法交差的人家,但他們家總是能抓到規定的數量,也不會多抓,所以既不會賣人也不會跟人家買,價格的部分就不得而知,有聽說是一塊錢一條。另外,林福錦也表示以前抓老鼠都是用「鳥鼠張(niáu-tshí-tng-á)」(編按:即捕鼠板)去抓,上面放一塊油條當誘餌,但這些器材政府都沒有補助,如果不能自己做那就要去買,像他們家開五金行所以都自己做。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黃品儒
  • 時間資訊
    採訪時間
    2020/09/13
  • 媒體類型
    聲音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點
    錄製地點
    金門縣烈嶼鄉東林 (118.2455353, 24.428858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