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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電示本省派員協助金門防治鼠疫等因複請鑒核示遵由

本物件是民國39年(1950)5月11日,由臺灣省政府衛生處發給內政部衛生司的公文,收錄於內政部《金門鼠疫防治檔案》,由國史館收藏,入藏登錄號028000001967A。事由為:「奉電示本省派員協助金門防治鼠疫等因複請鑒核示遵由」

公文大致記載以下兩點:

一、已派基隆檢疫所技正翟允生及課長陳慶林兩員前往,歸返後表示目前疫情已逐漸撲滅,惟當地之防治鼠疫尚無主持機構,持續效果不佳。

二、金門地區最近又發現肺鼠疫,擬請中央衛生當局組設鼠疫防治機構,並加強疫情報導及出口檢疫等。

文中指的肺鼠疫病例,為4月16日於大金門料羅村所發現的,但並未確診,僅確定造成一人死亡。鼠疫共可分為三種,腺鼠疫、敗血型鼠疫及肺鼠疫,肺鼠疫屬吸入病菌至肺部後以人傳人的方式傳播,每個地區及年代的致死率皆不同,就陸軍第五十三醫院院長邢有良發表之文章中表示,金門地區鼠疫致死率最高者為肺鼠疫,高於75%,罹患者幾無可救。救治不同鼠疫的藥物也有所不同,腺鼠疫主要用磺胺嘧錠,肺鼠疫則使用金黴素和鏈黴素。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灣敘事學學會
  • 創作者
    內政部
  • 時間資訊
    登錄日期
    1950/05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點
    拍攝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國史館 (121.510812, 25.039994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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