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為民國41年(1952)12月20日,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發給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軍醫署的公文,收錄於《金門鼠疫防治檔案》,由國史館收藏,入藏登錄號028000001975A。檔案事由為:「准函請撥助明(四十二)年度金門所需防疫藥品案復請查照由。」
公文中記載,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軍醫署在民國41年(1952)頤順(署)字第114581號代電,為防治金門所需疫苗已由軍醫署及臺灣省衛生處分批運金普遍實施,至於民國42年(1953)度該區司我須知防疫藥品,包含10%DDT8噸、25%DDT乳劑5000加侖,仍請農復會設法撥助等由奉悉。
查福建省政府為加強推行金門防疫工作曾於11月15日以閩府衛字第332號函請派金門衛生院院長喻琨前來農復會參加訓練工作,業經農復會同意並建議趁喻琨在臺訓練期間請軍醫署、內政部衛生司、臺灣省衛生處及國防醫學院等有關機關協助會同擬訂明年對金門鼠疫及血絲病防治計畫,以備喻琨返金門後實施。
軍醫署所請撥助明年度該區所需防疫藥品,擬俟喻琨到臺受訓時由軍醫署主持召集以上有關機關會議共同擬具明年度金門防疫計畫後,再行統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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